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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轉知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。
基隆市政府 書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
發文字號:基府人力貳字第1140113078號
主旨: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3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40013606號函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