側邊欄選單
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:::
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,請依規定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一案,詳如來文說明,請查照。
點閱次數 139
公告內容 無相關公告內容
相關附件
  • 教育部函PDF
  • 基隆市府函PDF